오산한국병원
特殊检查指南

> 综合健康检查中心 > 特殊检查指南

对涉及到从事噪音粉尘发生及有机化合物,金属,酸及碱类,气体物质类等特殊业务的劳动者实施的健康诊断,早期发现职业病所见的劳动者并实施适当的事后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是其意义所在。


特殊健康诊断时期及周期

特殊健康诊断时期及周期
구분 对应有害因子 布置后第一次检查时期 周期
1 N.N-二甲基乙酰胺
N.N-二甲基甲酰胺
1月之内 6个月
2 2月之内 6个月
3 四氧化碳, 聚氯乙烯,丙烯腈
1.1.2.2.-四氯乙烷
3月之内 6个月
4 石棉,面粉尘 12月之内 12个月
5 矿物性粉尘,树木粉尘,噪音及冲击噪音 12月之内 24个月
6 除第1号至第5号的对应有害因子外星标12的2所有对应有害因子 6月之内 12个月



检查费用及检查结果


  • 检查费用:由劳动部公认的特殊健康诊断协会定下的报酬
  • 检查结果:需要2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