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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记录阅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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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medical RECORDS PROCEDURES

阅览诊疗记录及申请发给复印本的程序指南

相关法律:因《医疗法实施规则》第13条之三(执行日期:2010年1月31日)的修改,要求查阅有关患者的诊疗记录或签发复印件。 需要提交下列文件,即使有些困难,也请谅解。

  1. 患者本人 :提交会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2. 患者家属及指定代理人 : 请提交下列各项所有的文件。
  • 申请记录阅览或申请发给复印本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添附指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患者家族(亲族):患者亲笔签名的同意书(附加家庭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 指定代理人 : 患者亲笔签名的同意书及委任状 (14岁未满的未成年患者时,由法定代理人填写,并添附家庭关系证明书等会证明代理人的文件)
  • 添附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到17岁的人除外)

发给前,要提交的应备文件

会得到患者同意时

환자의 동의를 받을 수 있는 경우
区分 患者年龄 应备资料
本人 17岁以上 患者身份证
14岁以上不到1 7岁 学生证,护照,家族关系证明书,居民登记手写本中选一
亲族
- 配偶
- 直系尊属(父母,祖父母)
- 直系卑属(子女,孙子女)
- 配偶的直系尊属(公婆)
14岁以上 - 亲族关系证明书
- 患者本人写的同意书
- 申请者的身份证
- 患者的身份证复印本(不到17岁的未成年人除外)
不到14岁 - 会证明未成年人患者的法定代理人的资料
- 申请者的身份证
没有亲族时
- 兄弟,姐妹
14岁以上 - 除上述应备文件外, 为查阅诊疗记录和签发复印件
  确认书及证明无亲属的文件
代理人 14岁以上 - 患者本人写的同意书和委任状
- 患者的身份证副本(不到17岁的未成年人除外)
- 申请者的身份证
不到14岁 - 未成年人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写的同意书和委任状
- 会证明患者法定代理人的资料
- 患者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者的身份证

不会得到患者的同意时

환자의 동의를 받을 수 없는 경우 기록열람·사본 발급 요청 시 구비서류
区分 应备资料
患者死亡时 1. 阅览记录或申请复印本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家族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会证明亲族关系的资料
3. 家族关系证明书,除籍登记本,死亡诊断书等会证明死亡的文件
患者意识不清或因重症疾病、受伤不能亲笔签名时 1. 阅览记录,申请复印件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家族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会证明亲族关系的资料
3. 会证明患者意识不清或因重症疾病、受伤不能亲笔签名情况的诊断书
患者下落不明时 1. 申请阅览记录,复印件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家族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会证明亲族关系的资料
3. 身份证复印件、法院的失踪宣告判决书复印件等,会证明下落不明的资料
患者没有意思能力时 1. 申请阅览记录,发给复印件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家族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会证明亲族关系的资料
3. 4. 法院的禁治产宣告判决书复印件或会证明无意思能力者的精神科专门医生的诊断书

阅览诊疗记录及发给复印本
委任状下载
阅览诊疗记录及发给复印本
同意书下载
阅览诊疗记录及发给复印本
确认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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